大概又會打很長吧....= ="
---------------------
時間:星期五 下午 南投國光客運站

票買完了,正在聽著手機裡的音樂等車時
一通電話打來了.....
因為有點吵,剛開始還不知道是誰打的。
畢竟手機接著耳機那個免持模式,我完全不知道到底是誰
所以剛開始,我狀況外很久= =
雖然我有些電話只聽聲音就知道是誰,不過這聲音實在有點陌生了....
後來才知道是豪華王....
至於他找我幹什麼.....其實連我都嚇了一跳
找我當他們的日文翻譯?!
因為前幾次他們的負責翻譯的人(聽、說的程度好我很多的)有事沒辦法去FF
所以他才打電話來找我。
結果當然是,OK啦
都二年級了,也順便磨練一下自己~~

掛了電話之後,車子也來了,接著就在車上發了三個小時左右的呆....
完全沒睡意囧...
中間播出的日劇(電影?)感覺還不錯看
好像叫「天使」
演員我只記得有深田恭子XDD
美中不足的是,沒聲音、字幕好像是大陸那邊的....= =
非常多的地方可以說『對』或者『好』之類的地方
翻譯出的字幕都是....『是的』
機器人翻譯嘛....囧

到了台北之後,第一通接到的電話是老爸打來的
當時我還在車上,所以就當成是順便報個平安
等車子到台北的國光總站後
我打電話給和樹....結果他叫我先打給金屬....
好像有啥事情在忙的樣子
我打給金屬之後,跟他確認他們的所在地
之後很快的就找到他們了
他們好像也在等和樹.....
不知道過了多久,他們也討論一堆東西
假面騎士、遊戲等.........
最經典的地方是金屬的右腳
因為之前受傷到現在還沒完全好
就有人說,腳上怎麼不纏個鐵鍊之類的
為什麼要鐵鍊呢?因為現在正在放送假面騎士Kiva嘛...XDD
突然和樹電話打過來說....
他那邊交通不方便,不過來了。
當然有人就說啦:「我可以砍那棵樹嗎?」
也就是說...他這個行為已經讓一堆人想扁他了XDDD

大家離開了地下街
往捷運前進
古亭,老地方的旅館
金屬問我看要不要先去問問櫃檯看我能不能先拿鑰匙進去
然後他們就先進去自己訂的房間裡了。
我問了櫃檯後,櫃檯的服務員跟我說....
因為先前住好幾天的客人要繼續住
所以4人房沒了
問我要不要3人房的
所以我就打給和樹請他晚點來處理....
然後就跑去金屬他們的房間了
順便再一起去吃晚餐。

不過這晚餐嘛....不提也罷
還是我媽做的好吃..........囧
在吃晚餐的同時
電視新聞播漫博展
還順便介紹現在很有人氣的夏娜
不過怎麼有哪裡怪怪的....?
『這位紅髮紅眼的高中女殺手』??
討ち手≠殺手...吧囧??
根據某衡翼的說法:應該是『攻擊者、攻方』
好險我沒買飲料來喝
不然我可能會嗆到或者噴出來XD...

和樹又打了電話來確認我的位置
後來又過很久再打來一通催我們趕快過去
好嘛~這不就上去了
之後進到和樹換好的3人房
我發現我沒枕頭
畢竟我選擇睡地板XD
出房間準備去通知櫃檯人員時
不知道哪間的電視
音量還真有點大聲.....
我聽到叫床聲...
需要枕頭的要求通報完畢後
回到房間我跟和樹以及他朋友告知這件事之後
他們問我感想.....
我:「很好很強大」
和樹、貓:「很黃很暴力~~~」
夠了XDDDD
因為你們兩個也看很開心不是嗎....雖然在我的唆使下轉了料理新人王看=3=
好啦~反正大家成年了,這也沒啥好提的....

和樹的三位學弟到了之後,他就閃人了
因為他沒有要住這間旅館
他要去別的地方
後來就和樹的學弟拿了筆電出來放了一堆nico歌曲
之後開始玩RBO
問我要不要參加
三人奮戰開始!!
結果一玩.....凌晨2點
我該睡了.....囧
5點要起床阿= =||||

結果我一躺下去...瞬間睡死
大約4點4、50幾分的時候
我自然醒了
和樹的兩位學弟還在拼音速小子滑板....
兩位通宵不睡覺....
精神真好= =
5點起床後我到8樓去把蘿莉獵人叫醒
和樹的指示....畢竟他要幫忙顧攤,可以社團入場無所謂
接著大家就用走的朝會場出發...

好險我記的路沒記錯....不然我大概會被圍毆囧
中間買了3號電池兩顆
準備拍米粉及一些COSER用的
可是這隊伍...
太長了吧!!
5點多而已耶?你們就已經長到工地那附近是怎樣??
不過後來我找到小航....
他在體育館樓梯處
詢問之後,我可以把他們幾個帶過去沒問題
大約有7個人吧,我帶過去的

接著隊伍位置確保之後,我趕快去排場刊販賣的隊伍...
邊聽著音樂,邊聽後面的人的談話
最經典的就是有其他同學的電話卡被其他同學搶去結果他跑去報警....
說什麼我這是『伸張正義』.....
憋笑憋笑.....
過了很久
和樹打電話來通知我也順便買其他人的份
結果我多買一本還拿去退
慚愧慚愧...

終於......可以進場了...........
FF11第一天就要開始啦~~~~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里長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